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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国家选点深圳试行

作者:艾锐达光电        时间:2014.11.20        浏览:-


国家发改委2014年10月23日发布了“发改价格【2014】2379号《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》”,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。

通知指出,为探索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,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,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。试点的内容是,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、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,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。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,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,固定电网的总收入,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。同时,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,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。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,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。

通知还指出,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,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,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,也是促进电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。

电力行业内人士认为,此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,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再次开启实质性步伐,为继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释放了积极信号,切实推进了“厂网分开、主辅分离、输配分开、竞价上网”的改革路径。这一改革信号意义巨大,是近10年所未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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